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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升•江山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来源于:http://        发表时间:2012-08-16    阅读:2819

群升·江山城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群升·江山城项目

⑵建设单位:福州群升置业有限公司

⑶项目性质:新建

⑷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葛岐村、上街镇马保村浦上大道与乌龙江大道交汇的东西南侧

⑸征地面积:用地面积169400m2,总建筑面积672368.5m2

⑹总 投 资:26亿元

⑺建设年限:20129-201412

二、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征用土地开发涉及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景观影响;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配套设施运行噪声、幼儿园食堂油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周围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三、工程分析

3.1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2333层住宅楼、239层住宅楼、140层住宅楼、243层住宅楼、13层门诊所和一栋的3层的幼儿园组成;项目用地面积为169400m2(合254.1亩),总建筑面积为672368.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31003.76m2,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筑面积11076.24m2,该地块仅为为居住使用,不设商业,小区共居住5129户,居住人口为16413人。

小区内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管理用房、门诊所、文化活动中心、垃圾收集间、物业管理用房、公厕、电信设备间、电视设备间、变电所、开闭所、消控监控室、备用发电机房等社区必要配套设施。

项目整体工程建设周期为两年一次性开发建设,预计20129201412月竣工完成。

3.2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场地开挖基槽、铺设管线、回填基坑、地基处理和上部建筑施工以及环保处理工程和绿化工程。

施工设备包括静压桩、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振捣棒、塔吊、井架升降机、钻孔灌桩设备、钢筋电焊机及各类装载车。主要垂直运输机械为双笼施工电梯以及其他施工中常用的小型施工机械等。

⑴施工大气污染物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外还有施工队伍的生活使用液化气燃料而排放的废气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物质等。

在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搅拌车辆和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居民住宅楼装修施工阶段使用的黏合剂、涂料、油漆等建筑材料中所含有的有机溶剂会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

⑵施工废水

本工程的施工产生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产生量约为12t/d,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石油类等,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达3004000mg/l,平均悬浮物产生量(主要是沙土等)3.648kg/d

由于施工方案、施工阶段的不同,施工人员数量也不同。根据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施工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人员的数量也不同,本项目每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0t

⑶施工噪声

主要来源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声压级约8095dB

⑷施工固废

由于项目地基处理和地下室开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弃土。据类比,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约为20171t,生活垃圾产生量122t

3.3 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

⑴环境空气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包括油烟废气、设备燃油废气、停车库废气、垃圾收集点恶臭等。

⑵水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区平均日用水量3737m3,排放污水量约为3309.94m3/d120.81m3/a)。

⑶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建成后,区域来往人员大量增加,将产生各种社会生活噪声,一般不超过65dB(A)。配套设施加压水泵、消防泵、备用发电机、抽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级约65110dB(A)

⑷固体废物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不含特殊有毒有害物质。根据类比,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约5990.75t/a,物业生活垃圾产生约9.13t/a,共产生生活垃圾约5999.88t/a

四、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⑴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由于基础开挖、场地平整、水泥和砂石运送等,必然造成施工场地及附近环境的尘土飞扬,使空气质量在短期内迅速下降。另外施工的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也将直接影响到沿途的大气环境。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粉尘影响也随之消失。

⑵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石油类等,应配套相应的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应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职工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接入北面浦上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以减少对水质的影响。

⑶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时场界噪声将超出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有关规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大,因此要尽量让产生噪声的设备远离靠近敏感区域的边界作业,避免产生不良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期和工时并缩短施工期,同时禁止在午休和夜间22点以后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的,需上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并向周围居民张榜公告。

⑷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渣土公司运出处置;项目区的土方工程必须分片进行,对其开挖、转移、利用应事前详细周密计划,开挖后的部分土方立即作为绿化和洼地回填作用,并同时予以碾压保护,减少临时土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环卫系统进行的有偿服务范围。

五、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⑴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区内住户厨房烹饪过程使用市政燃气管道系统供给的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少,经排烟竖井引至楼顶集中排放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很小。小区内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各住户厨房安装的抽油烟机排入大楼预留的变压式竖井,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停电的应急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发电,发电时间也较短,运行时间也不长,废气排放量很少,且废气经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预留排烟管引至楼层顶面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本地下室车库设有机械通风系统,排风量按照换气次数6/h设计,机械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在采取配备专人负责、并定期及时清理的条件下,公厕、垃圾收集间、垃圾桶的恶臭对本小区居和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不会受到本工程生活废气、地下车库、备用发电机房废气、公厕、垃圾收集间和周边交通车辆尾气污染源等的明显影响。随着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及机动车辆清洁能源的使用,项目区内部的环境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好。

⑵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施工进度(201412月建成),届时该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北面浦上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的条件已具备,项目产生的废水可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小区内幼儿园厨房产生的含油污水需先经隔油池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同至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接入项目北面浦上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产生的影响主要是项目污水排放对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效果的影响。

    ⑶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居民的生活噪声主要是偶尔的人声喧哗等,声级大多不高,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内配套设备噪声源经有效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处理、并经墙体隔声后,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故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南面的规划路均属于城区内部交通道路,交通流量不大,对本项目影响不大。

    北面的浦上大道交通噪声将对本项目居住区将造成一定影响,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区内居民住宅室内噪声级达到(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范中的要求卧室、起居室≤45dB”

    目前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声学环境影响较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车流量的不断增加,交通噪声将对本项目居住区将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本评价要求加强绿化带降噪措施,小区内沿浦上大道两侧的住宅楼10层以下的墙体及幼儿园应采用混凝土加气砖、门窗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玻璃,降低室内噪声值,确保项目区内居民住宅室内噪声级达到(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范中的要求卧室、起居室≤45dB”

    ⑷运营期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主要是生活垃圾,不含特殊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分为两类,一类是干垃圾,产生于居民住宅及配套商业等处;另一类为湿垃圾,产生于居民厨房及幼儿园食堂。

生活垃圾收集应提倡分类收集,实行减量化、密闭化,并由专人定时收集,收集后的垃圾由环卫工人每日清运,并最终送到闽侯县垃圾处理场处理。

六、规划选址、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成后,由于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较为完善,周边环境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带动房地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速本区域的人流、资产流,从而也会带动周边各种经济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全方位发展。

    该项目选址符合闽侯县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也较小,而在人文景观方面更是呈现有利的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于20116月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在《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之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七,评价总结论

       建设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通过实施绿色房地产设计与规划,将施工过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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