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将汇总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反馈,供审批部门参考。以下简要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6666.6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4764.98平方米,南侧为北环城路辅道,交通便捷。该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二期为业务楼及地下室,总占地面积为197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363.46平方米。
3、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和施工机械尾气、噪声及施工废水、固废、水土流失等影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噪声、生活(医疗)垃圾影响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0596-2166344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江小区附属楼
联系人:江先生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箱号码:zzgkhb@163.com
电话号码:0596-2053438
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总工会(行政服务中心)南楼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现场踏勘及有关资料收集→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实施方案→环境调查、监测、工程分析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和生态保护对策分析→编写环评报告书(送审本)→技术审查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报批本)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l、收集相关的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该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相符性;2、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3、根据工程污染源分析,预测、评估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需要补充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必要性,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本工程的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4、通过各专题的评价,分析和评述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平面设计的合理性;5、在环评工作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内容主要是针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对社会、公众影响较为敏感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本项目的建设和选址持何种态度(支持、不支持或不表态)?2.对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及环境问题有哪些看法或建议?3.对本项目环保工程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采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